甲、乙两村分别位于某市两县境内,因土地权属纠纷向市政府申请解决,市政府裁决争议土地属于甲村所有。乙村不服,向省政府申请复议,复议机关确认争议的土地属于乙村所有。甲村不服行政复议决定,提起行政诉讼。下列哪个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?
A.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B.争议土地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
C.市政府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D.省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
[答案]B
[考点]本题主要涉及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的管辖权问题
[解析]判断了本题的考点在于行政诉讼的特殊管辖与级别之后,基本的解题思路就出来了。本案是因不动产提起的,根据《行政诉讼法》第19条的规定: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,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。而同时,本案经过行政复议程序,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。因此,《行政诉讼法》第25条第2款的规定,经复议的案件,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,复议机关是被告。而本案复议机关是“省人民政府”。根据《行政诉讼法》第14条第(2)项的规定,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一审案件。综合题目所给出的条件并结合上述法律规定,本题正确选项必须满足特殊地域管辖与级别管辖两个条件,而只有B符合。
本题题干给出的要素较多,形成了有效干扰,考生可能因为考虑本案是因为土地确权而起,而忽略了行政复议决定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这一条件,而错误选择由土地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A;也可能只考虑到了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,复议机关是被告的法律规定,忽略了因不动产提起行政诉讼的特殊规定,错误选择由被告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D;而错误选择C的较为少见。本题将土地权属纠纷、行政复议、行政被告资格、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的管辖规定有机集合起来,形成有效测试。